新增“淘宝购物券使用”规则 淘宝购物券怎么使用?
近日,淘宝新增《淘宝网营销工具“淘宝购物券”使用说明》,这不仅是商家在设置活动需要注意的点,也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的,所以针对此次新增内容,本站小编做以下解读。
此规范于2016年9月2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1、新增淘宝购物券定义、适用范围、领取方式、设置方式等相关说明;
2、明确了淘宝购物券在退款方面的细则。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网营销工具“淘宝购物券”使用说明》
一、定义
淘宝购物券是指卖家根据淘宝网官方营销活动自行配置,买家在其店铺或跨店铺交易时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减免部分消费金额的营销工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支持淘宝购物券的淘宝网官方营销活动。
三、领取方式
在活动会场、商品详情页、购物车、收藏夹等可以进入抢券页面领取购物券,具体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四、使用规则
1、淘宝购物券仅限在已设置淘宝购物券玩法的淘宝商家店铺内购买实物商品(规则解读列明的特殊类目/商品除外,可使用淘宝购物券的商品其商品详情页面上将以图标方式显示,且文案中带有“满X抵Y”字样,其中X为满减门槛,Y为可抵扣金额)时,在符合满减门槛的情况下抵扣使用,单张淘宝购物券面额为其可用于抵扣金额;
2、若多家店铺满减门槛及可抵扣金额(即“满X抵Y”)一致,则淘宝购物券可跨店凑单使用;
3、多张淘宝购物券可在多个订单合并付款过程中叠加使用;
4、淘宝购物券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抵扣非商品金额,如运费、服务费等(具体不支持类目详见解读第6条);
5、淘宝购物券可与以下工具同时使用(店铺红包、店铺优惠券、商品优惠券、店铺满返、店铺满减、支付宝现金红包、淘金币等)。
五、使用限制
1、淘宝购物券不支持“每满就减”抵扣,示例见规则解读;
2、淘宝购物券不支持虚拟、生活服务等特殊类目及预售模式的商品抵扣;
3、淘宝购物券不得拆分、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4、淘宝购物券只能在规定活动期间使用,逾期作废;
5、在获取和使用淘宝购物券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如作弊领取、恶意**、提升取信誉、虚假交易等),淘宝网有权采取终止违规交易、追回或剥离不当利益、废除未用购物券等措施并依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六、设置规则
1、设置权限:店铺主账号设置,子帐号需要主账号授权方可进行设置;
2、淘宝购物券面额根据每次活动要求由卖家自主进行设置;
3、设置时间、领取时间、使用时间根据每个活动的时间而定;
4、活动卖家在活动开始24小时之前可以修改所设置的淘宝购物券面额、领取时间、使用时间等参数,但不能删除淘宝购物券设置;
非活动卖家在活动开始24小时之前可以修改所设置的淘宝购物券面额、领取时间、使用时间等参数,亦可以删除淘宝购物券设置;
活动卖家及非活动卖家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及活动中均不能对淘宝购物券进行任何修改、删除。
七、退款规则
1、下单未付款时:需关闭购物券关联的所有订单后,购物券才可以退回。退回的购物券若在有效期内可使用。
2、确认收货前:只有购物券关联的订单退款成功且交易关闭,退回交易款项和购物券。退回的购物券若在有效期内可使用,若已逾期则不可使用。
3、确认收货后:发起任何退款,退款成功只退交易款项部分,购物券不作退回。
八、价格保护
淘宝购物券不纳入商品参加淘宝网营销活动(除聚划算、淘抢购、清仓等)近30天最低拍下价格和成交价格的计算。
解读:
1、淘宝购物券不支持“每满就减”抵扣的举例:
(1)店铺A设置满100减10的使用条件,用户有10元淘宝购物券。用户在A店铺购买金额达到200/300/400元(以此类推),因不支持“每满就减”,最终订单支付金额为190/290/390元(以此类推)。
2、淘宝购物券领取后在哪里查看?
(1)手淘端:“我的淘宝—卡券包—购物券”查看已领取购物券详情;
(2)电脑端:“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优惠卡券”查看已领取购物券详情。
3、淘宝购物券在实际场景中使用举例:
(1)店铺A设置满399减20的使用条件,买家在A店下单,订单金额400元,且有满399减20元、满499减30元淘宝购物券。淘宝购物券会怎样抵扣?
答:买家下单时有满399减20元淘宝购物券,且在A店下单,订单金额≥399元,最终订单支付金额为380元。
买家下单时有满499减30元淘宝购物券,且在A店下单, 499元≥订单金额,最终订单支付金额为400元。
(2)店铺A、B、C均设置满399减20的使用条件,用户有20元淘宝购物券。用户订单400元包括:A店商品200元,B店商品100元,C店商品100元,则订单最终支付金额为多少?
答:淘宝购物券分摊抵扣到各个店铺商品上,最终:
A店商品190元,B店商品95元,C店商品95元,合计380元。
(3)店铺A、B、C均设置满399减20的使用条件,用户有20元淘宝购物券。用户订单800元包括:A店商品400元,B店商品200元,C店商品200元,则订单最终支付金额为多少?
答:淘宝购物券分摊抵扣到各个店铺商品上,最终:
A店商品390元,B店商品195元,C店商品195元,合计780元。
(4)活动期内,店铺A、B设置200减20的使用条件,我购买了(A店商品300元+B店商品200元)-20元购物券=480元商品,但是还没付款,申请A店商品退款,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退么?
答: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不做退还。
(5)活动期内,我购买(A店商品300元+B店商品200元)-20元购物券=480元商品,我还没有确认收货,申请480元退款,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退么?
答:此种情况下,分两种情况:
若退款成功后,所有子订单均为订单关闭,则退回480元+20元淘宝购物券,退回的购物券若在有效期内可使用。;
若含有1笔及以上交易成功的子订单,仅退回480元,淘宝购物券不退。
(6)活动期内,(A店商品300元+B店商品200元)-20元购物券=480元商品。确认收货后,我申请480元退款,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退么?
答: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不做退还。
(7)我购买了(A店商品300元+B店商品200元)-20元购物券=480元商品。只申请A店商品部分退款或A店商品全额退款,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退么?
答:此种情况下,淘宝购物券不做退还
(8)若多家店铺满减档位一致,淘宝购物券则可跨店凑单使用。
我通过购物车下单购买了A店商品120元(商品优惠为99-5),B店商品180元(商品优惠为299-20),我应该支付多少钱?
答:因为A、B两个店铺的满减门槛不一致(99-5、299-20),故按照上述情况购买,仅有A商品享受到满减优惠,实际支付金额=120+180-5=295元。
4、跨店铺交易如何实现?
答:亲,将需要购买的商品加入购物车,通过购物车结算就可实现。
5、淘宝购物券不支持抵扣的类目具体有哪些?
淘宝购物券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域名下,不含天猫、阿里旅行、聚划算等)设置了淘宝购物券优惠的商品使用,不包括网游及QQ、话费通信、旅游景点门票、其他虚拟、服务类商品等,
具体类目如下:
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餐饮美食、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网游装备/游戏币/帐号/代练、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交通票、网店/网络服务/软件、教育培训、保险(汇金收费)、游戏物品交易平台、TP服务商大类、淘商号、消费卡、合作商家、新房销售、家装服务、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其他、自用闲置转让外卖/外送/订餐(请勿发布)、外卖/外送/订餐服务(垂直市场)、新车/二手车、电影/演出/体育赛事、本地化生活服务、本地生活团购(弃用)、理财、贵金属、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司法拍卖拍品专用、休闲娱乐、购物提货券、婚庆/摄影/摄像服务、网络店铺代金/优惠券、服务商品、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服务市场、淘宝同城(测试,勿发商品)、无线生活服务、资产、数字阅读公益、淘女郎、保险分销、天猫点券、众筹、国内机票/国际机票/增值服务
以上内容都是商家在淘宝运营推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帮助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