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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共有13个省级行政区
东部地区的省份有13个省级行政区,
我国的东部地区由北至南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上述省级行政区中,海南省和台湾省都是岛屿省份,北京市并不沿海,其余十个省级行政区都位于沿海地区。不过,并不是我国所有的沿海省份都是位于东部地区,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由于位置偏西而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被划为西部地区;还有同样是沿海省份的辽宁省,由于是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所以就被划为东北地区。
东西部的划分依据
一是根据地理位置(包括地形和风俗特点)。
二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
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其实有两种分法。
如果研究经济问题,应该这样分:东部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有: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有: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
如果纯粹按地理位置来分,应该这样分:东部是: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是: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西部是: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
需要注意的是,广西位于沿海,可以是东部的,但是经济水平却远远落后其他省市,所以把它划为西部;还有黑龙江和吉林,也有东部和中部两种分法。